针对售后包租活动的合法性问题,必须结合具体情境予以全面剖析:
首先,从法律角度看,以未竣工的
商品房作为标的,采取售后包租的形式进行销售,无疑被视为
违法行为;
其次,若所售房产已顺利完工,那么依据现行法例,则不能简单地将此类售后包租的推销手段视为违法行为。然而,需注意的是,售后包租形式的房屋销售对
消费者而言仍潜藏着诸多风险。专家学者提醒,在涉足房地产业时务必审慎决策,进行深入详尽的市场调研和投资评估,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而售后包租活动所涉及的种种潜在风险主要包括:1)房价高企导致预期收益下降;2)资金使用不当甚至被恶意挪用;3)业务运营过程中可能遭遇的各种潜在危机;4)房地产市场动荡以及相关政策变动带来的经济风险;5)
合同条款不明晰或漏洞百出引发的
法律纠纷等。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