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开发商发生
违约行为时,我们应当坚定地向其主张承担起诸如继续
履行合同义务、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以及
赔偿受害者的实际损失等
违法责任。值得一提的是,若违约行为造成了
当事人明显的
经济损失,那么
赔偿金额也应与其实际遭受的损害相匹配,这其中当然包含了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可能获得的额外收益。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