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地产开发企业
违反合同条款时,便可被视为
违约行为。具体来说,这种情况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未经事先通知而擅自更改规划与设计方案;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如期向
购房者交付房屋,且
逾期时间达到或超过某一特定期限;无法依照约定获取
房屋所有权证;在物业交付过程中出现的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所载面积之间的误差比例超过了3%;以及在房屋交付时,其质量未达至合同约定的标准。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