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建议您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其中,第五百八十四条明确指出:“在一方
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应尽义务或履行义务与约定不符从而给另一方带来损失的情形下,造成的
损害赔偿金额应该与
违约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失相等,且该损失包括了在合同完全履行之后,原本可预期获得的所有利益;但是,这种损失金额不能超出违约方在
签订合同之初就能够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由于违约行为可能引发的全部损失。”而第五百八十五条则进一步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约定,当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的具体情况,向对方支付一
定金额的
违约金;亦或是约定由违约行为产生的损失
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
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