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您可以尝试与本地的房地产管理局或
消费者协会进行沟通并提出投诉,以期就
赔偿事宜达成共识;
其次,在房屋交付之后,您可以选择不按时支付
物业费用、管理费用或者采暖费用(在房屋延期交付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之后,请及时进行补充支付);如果以上途径无法满足您的需求,那么建议您采取法律措施,按照法律程序向开发商提
起诉讼,并请求赔偿相应的
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
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