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开发商
逾期交付房屋所应支付的
违约金,以每日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五的比例进行计算。然而,在法律层面并未对此类违约金设定具体的数额限制,这也是行业内的普遍惯例。此外,如若
当事人有任何一方未能严格按照
合同条款履行其义务或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存在瑕疵,给另一方带来了实际损失,那么损失
赔偿金额应等同于因
违约行为而导致的实际损失,其中也包括了合同正常履行完毕之后可能获取到的经济收益。但是,赔偿金额不应超出违约方在
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可能引发的损失范围。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商品房买卖中违约金的补偿性质:当事人以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依据
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增加赔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