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呼吁开发商加速交房流程并承担因
逾期交房而产生的
违约责任。所有的业主皆可以依照合同中所规定的
权利和义务向法院提起诉讼,向开发商施加压力,要求他们立即履行交房义务,同时依据业主个人所遭受的实际
经济损失来
赔偿逾期交房所带来的
违约金。
2.业主拥有
解除合同的合法权益。当卖方由于延误导致不能按时交付房屋或者买方因为资金问题无法及时支付
购房款项时,经过多次催促仍然未能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得到解决,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正当权益,除非双方在
签订合同时已经做出了其他的特别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