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店铺租赁合约违反的情况下,一旦有一方承受了相应的损失,便具有请求
赔偿的权利。然而,据现有的法律框架来看,我们必须明确违约后的
赔偿责任承担方式,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根据合约中指定的时间、地点以及交付方式,收取租户向我们支付的租金。
其次,我们应该要求租户按照合约中的规定使用出租物,并且我们有权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此外,当合约到期结束时,我们应该及时收回出租物;同样,在合约规定期限满期之际,我们需要对出租物进行检查和验收,如果符合合约中规定的条件,则应该按照时间点收回出租物。
最后,如果情况严重到需要解除合约,或者需要
恢复原状,那么我们也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