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未取得
房产证的情况下,除非买卖双方存在特别的书面协议,否则开发商必须对
违约行为负责。作为
购房者,首先应尝试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如果不能达成共识,那么购房者有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继续
履行合同义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房产证的办理工作,同时还需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倘若合同中并无关于违约金的具体条款,则可根据已支付的购房款项总额,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所制定的金融政策,按照
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向开发商索取违约金。当延期超过一年且系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
房屋所有权登记时,购房者有权请求
解除合同并要求
赔偿相关损失。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