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购房者在购置房产过程中遭遇了房产被重复出售的不幸情形,他们将依法享有终止房屋购买契约的权力,并有权请求返还先前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及其利息收益。相应地,购房者还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要求索赔,补偿因遭受损失而承受的经济压力。除此之外,购房者还有权进一步主张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两倍的
赔偿责任。若以上所述的权益诉求未能得到妥善解决,购房者有权向相关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
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