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商品房交房事宜被拖延,您可采取下列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是与房地产开放商开展深入对话进行协商解决;
其次是向所在地的
消费者保护机构提出投诉并寻求其协助;第三种途径则是将相关情况反映给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
最后一种选择是启动
法律诉讼程序来解决问题。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
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
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