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
法规,凡已经获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签订的
房屋预售合同均为有效;然而,若开发商在出售房屋时未能获取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么其与
购房者所签署的认购书将被视为无效。但是,如果在
诉讼提起之前,开发商成功地获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则该认购书可被视为有效。此外,参与交易的各方
当事人必须具备书写能力,且其意思表示必须是自愿和真实的。最后,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城市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