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
买卖合同的争议
纠纷中,纠纷双方可以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以解决问题,并且可在合理期限内向违约方发出催告函,敦促其尽快支付应付款项。若协商无果,可以着手收集相关的
证据材料,并依法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
递交诉讼请求。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核批准后,法院将对
债权人所提供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文件进行深入调查与核实,如果发现
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从法院正式受理之日起的第十五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将会向
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支付令作为一种特殊的督促程序,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
债务或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异议。如果债务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债务,亦未提交书面异议,那么债权人有权
申请强制执行。然而,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书面异议,则支付令将自动失效,债权人需重新启动
诉讼程序。因此,在处理
买卖合同纠纷时,能否成功申请支付令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
抗诉: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
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