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逾期交付房产所应承担的
赔偿责任标准,明确约定
违约金比例为每日按照买卖总价的万分之五计算。若一方
当事人因合同中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而提出减损要求,应当考量其实际损失与
违约金超出部分的比例是否达到30%,以此作为衡量违约金是否适当降低的依据;反之,若另一方当事人因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低而主张增额,则需根据
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的实际损失来确定最终的违约金金额。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