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通常情况下
订金难以归还,然而若符合特定的条件则可视情况进行退还操作,主要存在以下两大可能:
首先,若预收订金的一方违反了契约规定,则需双倍偿还所收订金;
其次,如双方
协商一致选择解除合约,则该收取订金的一方必须将其所得款项归还给另一方。所谓订金,实际上是指
当事人之间通过事先约定的方式,在
债务履行前所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其他替代品,旨在确保债权得以切实履行。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