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恋人在交往过程中涉及到的
房地产纠纷问题,在发生赠送房屋后却因
感情破裂而导致分手的情况下,赠与方有权向受赠方提出请求,要求后者归还赠送的财产。换句话说,赠送房屋属于恋人间较高价值的赠与行为,一旦分手,赠与方有权主张收回所赠之物。
其次,对于恋人间的大额财物赠与行为,一般都是基于双方想要步入婚姻殿堂的美好愿望进行的。这类赠与可以被视为一种附带条件的赠与行为。然而,当双方最终未能达成婚姻关系时,赠与财物的一方
当事人的赠与目的便无法实现,因此,该方当事人有权要求返还所赠之物,这也是符合民事活动中所倡导的公平原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