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签署
购房合同,
定金应如何退还暂无确切定论,其判断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首先,我们需审视双方在交纳定金时所达成的共识。若在协议条款中并未给予明确声明,那么通常情况下作为
购房者,您有权申请将所交款项予以退还,但这需要双方进行友好协商。
其次,若由于一方的过失导致
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缔结,此时便可援引
定金罚则。例如,若因开发商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签订,您有权向开发商提出退还相应定金的请求。然而,若问题出在您自身,且开发商并未对此有所隐瞒,那么您仅能单方面索回定金,同时还需依照认购书中的相关约定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建议您积极与开发商展开沟通和协商。
最后,若由于对
商品房合同及其
补充协议的内容存在分歧,从而导致未能成功签约,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因不能
归责于
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