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
房屋产权争议时,通常有以下四种途径来化解矛盾与
纠纷:即和解、协商、
仲裁以及
诉讼。
首先,
当事人应该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在私人领域内尝试友好地解决争端,如果无法达成和解协议,可寻求第三方的介入进行协商解决。
其次,若协商无果,当事人可以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中所订立的相关条款,将此问题提交至双方事先选定的权威性机构进行仲裁处理,若仲裁未能解决问题,
最后可选择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程序,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
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
担保物权。第一百一十五条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