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商铺租赁及转让所引发的
纠纷问题,可以采取和解、调解、
仲裁以及
诉讼等四种途径来妥善处理。首先,建议在双方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尝试以私人方式进行和解调停,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便可以寻求第三方机构介入协助协商;若上述途径均告失败,则可依据相关合规或合同约定,要求有关部门进行仲裁裁决;若
仲裁结果仍然未能解决争议,那么最后的选择便是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
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
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
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