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下达所需的具体时间则取决于所采用的审判程序类型;若以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审限通常为6个月;如采取简化程序进行,则审限定为三个月。根据我国《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了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
立案后的六个月内完成审理,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须经法院院长批准,可再延长六个月;如仍需延长,则需上报上级人
民法院批准。而第一百六十一条则明确指出,对于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