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领取到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后所签署的
房屋预售合约具有效力;然而,若开发商在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情况下便与买方签订了认购书,则该认购书将被视为无效,但如果在
诉讼提交前开发商成功获取到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么这一认购书可被判定为有效;此外,双方
当事人必须具备书写能力,其意思表示也必须是自愿且真实的;最后,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城市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