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递交给
二审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如欲提交上诉状以争取获得更加公正公平的裁决,您可能需要准备以下相关法律文件和资料:
首先,根据被告人数按照比例制作上诉状正本以及相应副本各一份;
其次,提供原、被告双方的
身份证明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若原告系自然人,需提供其有效身份证件的
复印件,如有必要,还需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文件;而对于被告方,则需提供其户籍证明或者暂住证明文件;若原告系
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其合法有效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至于被告方,同样需提供其
工商登记证明文件;
第三,如果
当事人因故无法亲自参与
诉讼活动,那么就必须提交
授权委托书,其中,公民本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都需要提交此类文件;
此外,如果受委托人并非律师,那么还需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最后,
上诉人还需要提供足以支持其上诉请求的
证据材料,同时,为了证明自己具备支付
上诉费用的能力,上诉人还需要提供相关的缴费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
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
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
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