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商业房地租赁合约中存在争议,通常情况下应由合同签署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进行协商,共同寻求解决之道。若协商过程无法达成共识,合同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依法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以期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纷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一方
当事人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则需依照
合同条款,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
赔偿责任。关于违约金的
赔偿金额,需依据商业房地
租赁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来确定。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则按约
定金额进行
赔偿;但若约定金额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守约方可向法院申请追加赔偿额。若合同中未对违约金作出明确规定,则由法院根据守约方所遭受的具体
经济损失进行裁定。若因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一般无需承担
违约责任,但须及时告知对方当事人,避免给其带来进一步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
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