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新住宅存在质量缺陷且尚在保质期限之内时,应交由开发商负责进行妥善处理;
2、若质量问题已超越保修期限范围,业主可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机构提出
申诉并请求相关
赔偿,通常情况下应由
房屋所有权人自行承担责任;
3、若问题是由于上、楼下的装修行为或者使用不当所导致的,一般而言应由相关楼上、楼下住户共同负责解决。
《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
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