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合同及贷款合同,尽管两者在性质上有所关联且自成体系,但实际情况中,
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构成的乃是
买卖合同关系;而购房者与银行则形成
借贷合同关系。如果合同中已经设定了解除条款,当解除条件满足时,购房者有权解除买卖合同,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其必须同时解除
按揭贷款合同。在此情况下,购房者与银行之间的
债权债务关系依然
存续,因此,购房者仍需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城市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
代理人办理。委托
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