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未能按期交付房产,毫无疑问将构成违反约定之行为。面对此类违约情况,合约双方均理应对此负有相应的责任。
首先,违约方必须
保证其有能力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产;
其次,受到损失的一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以弥补因
违约行为所引发的
经济损失。当任一方出现违约时,合法的
处理方式应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实际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修复已经发生的损害或者
赔偿因此给对方带来的损失等。然而,对于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对方
财产损失,责任方需要对所有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这些损失并不仅限于自
合同生效之日起的直接损失,同时也应包括合同执行完毕后可能获得的利润或收益。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