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及到“一房二售”这一问题的处理策略及解决方案总共可以划分为如下三大方面。
首先,我们需要先行确认该处房屋是否已成功完成了所有权转移的
过户手续,若实际情况确如上所述,那麽该物业的所有权益就会立即毫无疑问地属于依法予以登记在案的购买方。
其次,假使尚未对此房屋的权属事宜进行过任何形式的登记注册,那么我们便需要依据
购房资金流转的现实情况展开分析。即精准锁定付款已经全部或绝大部分到位的哪一方购买者,他们将顺理成章地成为此房产的全新合法所有权人。
最后,根据各个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的生效日期及其各自应遵循的相关法律
法规,我们能够全方位地确定出最终获得
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
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
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
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
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