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房产争议问题时,我们有多种有效的措施供您选择。他们包括和解、协商、
仲裁以及
诉讼等方式。
首先,双方应该基于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私下沟通来达成和解共识。然而,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考虑寻求第三方的协助,以促进问题的妥善解决。
其次,当各方经过充分磋商后仍然无法达成合意,我们还可以依据房产争议的具体内容,将其提交至相关指定机构进行仲裁裁决。如果以上所有方法都未能解决房产争议,那么
最后的
救济途径便是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