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便构成了
违约行为。
消费者有权提出追究其
违约责任。如经多次书面催促后仍未在三个月以内为消费者提供住房服务并合理陈述原因者,买方有权解约该
购房协议,所有因此产生的
经济损失将由卖家负全责。然而,如果经过上述催告程序后,卖方在三个月之内向买方交付了房屋,则买方无权单方面解除该购房协议,但有权要求卖方对由此引起的
逾期期间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相应
赔偿。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