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延期交房所引发的
纠纷,其主要的
处理方式主要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须向卖方提出要求,促使其在合乎常理的三个月之内履行交房义务;若卖方
逾期仍然未交房,则买方有权依法行使解约权利,同时,也可就卖方的
违约行为提
起诉讼,并请求法院判处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协议的情况下,还可以考虑采取起诉或者
申请仲裁等
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
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
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