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房屋被重复销售的
纠纷中,
买房人可依据自身权益需求,选择寻求解约合同、索回已经支付的
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遭受的损害补偿等
救济途径。若
卖房方仅系普通个人,买家有权针对违反约定行为提起索赔要求,但所能主张的权利仅限于退还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以及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
赔偿。倘若上述请求未能得到满足,买家还可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
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