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父母已经留下
遗嘱,则应严格遵循遗嘱中关于
财产分配的条款进行
遗产分割。倘若并未留有遗嘱,由于两位子女皆属法定
第一顺位继承人,因此在处理遗产分割问题上,应对他们所应得的份额作出平均分配的决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之规定,相同顺位的继承人对于遗产的
分配比例,原则上应保持公平、平等。对于那些生活存在严重困境且缺乏自理能力的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之际,应给予他们适当的照顾。而对于那些曾经承担过主要
扶养责任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而言,在分配遗产时,可考虑给予其更多的份额。
然而,若有扶养能力及扶养条件的继承人未能履行扶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可能会面临不分或少分的情况。当然,如果所有继承人能够达成共识,也可以选择不采取均等分配的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