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楼宇延迟交付引发的权利维护问题,以下是详细建议:买方可以向开发商发送正式的书面催告函,明确双方对合同执行的最终期限达成共识,同时,若催告超过三个月之久而收效甚微,那么买方便有权主张解除此项合同并提出
退房请求,此外,根据合同规定,买方还应要求开发商对此行为承担相应的
违约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