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完成
过户手续后,若发现该物业存在
产权争议或
纠纷,出卖方或许存在
违约行为。此时可尝试与出卖方进行友好协商以寻求妥善处理方案;如经协商无果,则可依法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对于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
民事纠纷案件,若适宜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应优先考虑进行调解,但若当事人明确表示拒绝调解,则应尊重其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
合同纠纷提起的
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管辖。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
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