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慎复核
购房契约:针对购房契约中的有关退费的约定条款与条件,进行深入细致的研读。务必充分理解其中所包含的退费条件设定、预定的提前告知期限以及相应的责任与义务关系。
2.提交退费申明:向房地产开发商或者销售方
递交正式的退费申请函,同时随附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支付凭据、书面沟通记录等等。务必要
保证您的请求与理由表述得明确无误。
3.开展协商谈判:与房地产开发商或者销售方进行积极的协商,就退费事项展开深入的讨论。双方可借助会议、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进行交流,并寻求能够共同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4.
申请仲裁或调解:若未能与房地产开发商或者销售方就退费事宜达成共识,您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或机构提出
仲裁或调解申请。这些机构将会依据购房契约的约定及相关法律
法规来处理争议,并推动退费事宜的顺利执行。
5.提
起诉讼:作为最终的救济措施,倘若上述所有途径均告失败,您有权选择通过提起
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并
追讨购房定金。在决定采取这一行动之前,敬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详尽的法律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