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所规定,若
租赁合同中的
承租方出现违反协议条款的行为,则其所交付的押金将被房东拒绝退还;反之,若为房东违反协议条款,那么承租方有权请求房东退还其所交付的押金。由此可见,在房屋租赁关系中,租客与房东都有可能存在
违反合同的情况,然而在处理押金的问题上,现行的法律体系赋予了双方不同的
权利和义务。当租客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或其履行义务的方式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房东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向租客提出
违约索赔,并有权扣除租客所交付的押金以弥补自身的
经济损失。
《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
担保债务的履行,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
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
抵押给
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实现
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
抵押人,债权人为
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