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商品房销售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的处理办法如下:若差异面积在3%以内,则根据
购房合同中已明确规定的价格进行真实性结算;若差异面积超出3%的范围,则超出部分的房价款将由卖方承担,并转移至买方名下,成为其所有物。若房屋实际面积比预期减少达到了3%以上的程度,买方可选择终止合同执行或要求卖方就多收款项给予双倍返还。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
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
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
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