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出现延迟交付房产的现象时,如果业主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房屋交易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涉及到延迟交付房产的
违约金,那么业主可以根据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向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出索赔,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来弥补因延迟交付而造成的
经济损失。
然而,如果合同中并未对这方面进行详细的约定或者约定不够明确的话,业主也不必过于担心,因为他们仍然有权利获得
赔偿。此时,业主可以按照已经支付的
购房款项总额,再乘以同期
银行贷款利率以及延迟交付房产的实际天数,以此来计算出应得的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