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妥善解决方式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守约一方应当尽早地通过
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从而暂停合同履行;
其次,如果违约方在收到有关暂停履约的正式通知后既没有提出有效的
担保措施,亦未积极复原其自身
履行合同的能力,而仍然坚持要求预
购房一方继续履行
合同义务的话,那么预购房一方有权拒绝该请求,并且可以依法行使解除权以解除整个
合同关系,同时追究违约方的相应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