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处理的途径包括:
首先,合约守约方有权及时向违约方发出终止合同执行的书面通知,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以安全保障;
其次,若违约方在收到终止履行通知后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内提供有效
担保或恢复履约能力,而仍然强行要求预购方继续
履行合同义务时,守约方可拒绝其请求,并依据有关
法规和法律程序,行使
合同解除权,从而解除双方之间的
合同关系,并对违约方追究相应的
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