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商品房销售合约中若出现违约现象,应理直气壮地要求违约方依据相关规定,即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关于损失
赔偿额度的问题,则需要考虑到由于
违约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失,以及合同正常履行之后可能产生的预期利益。如果双方在合约中已经明确约定了
违约赔偿条款,那么就应严格依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