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房产交易过程中,为确保买卖公正透明,办理
过户手续时需由原房主夫妻双方面临,并携带相关证件,如
身份证、户口本、
房产证、
契税证以及
结婚证(若系单身则需提供
单身证明)。作为
购房者,您只需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即可向当地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事宜。在此过程中,您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以供房管局审批和办理过户手续:
首先是登记申请书;
其次是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三是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
产权证书;
第四是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的相关材料;
最后是其他必要的补充材料。
《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
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
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因不可
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
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