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通程度上的延期交付房屋现象,我们建议各位
购房者能够赋予开发商一定的宽容期限,并在这段宽裕的时间段之后,以更为成熟和理性的态度对已购买的房屋进行验收工作。
然而,如果遇到严重的、非正常的延迟交付房屋问题,那么我们强烈建议购房者采取合法手段来保护自身的权益。以下是几种可能适用于此类情况的解决方案:
首先,购房者可以积极地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和沟通,以求找到妥善的解决办法;
其次,购房者也可向
消费者协会提出投诉,请求其协助处理;
再次,购房者还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反映相关情况,以便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最后,如果以上所有方式都无法取得满意的效果,购房者还有权寻求法律援助,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
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
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
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
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
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
起诉状副本或者
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