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依据具体状况进行判断。假设
租赁协议已然解除,则有权陆续取回店铺掌控权。
拖欠租金无疑为解约行为的法定前提条件之一,即任何一方若无法按期履行其主要债款义务,不论另一方是否已向他发出催告函件且给予了适当宽限期,只要他仍然未能如期履行,便可依法通知对方
解除合同。一旦该通知送达至对方手中,对方将不再享有继续占有和使用店铺的权利,此时便可逐步收回店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