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他人名义购得房产案件的
诉讼程序,原告有责任向人
民法院提交一份正式的
起诉状,并且还需提供与之相应的
证据材料。在整个
诉讼过程中,原告必须遵循以下五大基本要素:
其
一,作为原告方,必须是与该
起诉讼案件存在着直接且实质性利害关系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的单位。
其
二,寻求起诉的对象也就是被告,应当具有明确的
身份信息。
其
三,对于具体的诉讼主张以及支撑这一主张的事实根据和合理理由,都必须做到清晰明了。
其
四,所提出的
诉讼请求必须符合人民法院受理争议类型的
民事诉讼范畴。
最后,原告还需确保受诉法院拥有对此案的专属
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