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银行流水不足而导致无法申请房贷并构成
违约行为,因此,在购
买房产之前,房地产开发商需对
购房者及
贷款申请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核流程。若贷款审批未获批准,则买方可选择撤回购房意向,并获得全额退还
定金以及支付给开发商的首付款。
然而,若开发商未能按照上述规定予以退还,买方可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若因
银行贷款问题无法顺利完成购房手续,那么
退房便被视为购房者的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购房者可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请求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同时亦须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
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
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
提前收回借款或者
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