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及
期房面积偏差所引发的争议,我们可以给出以下解决方案:当面积偏差超过精选3%以上时,购买方有权选择与销售方解除合约,而后者有义务全额退还已支付的
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反之,如果面积偏差没有超出该限定范围(即3%),则必须依照面积偏差的具体比率和事先约定的价格标准来决定究竟是由购买方进行相应的补充支付,还是由销售方独自承担这部分费用,抑或是由销售方进行
退款并给予
双倍赔偿。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
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
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
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