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商品房面积数据与
签署合同时所约定的数值存在出入,
购房人可寻求房产管理部门介入处理。按照普遍法律规定,当面积差异的绝对值在百分之三以内时,应依照实际测量的结果计算房价;但若超过该限额,则购房人有权选择终止合同,并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归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如果购房人选择继续
履行合同,将根据面积差异的具体比例以及之前的约定价格,决定由购房人对误差部分进行补充、由开发商独自承担、开发商向购房人返还或双倍返还等不同的解决方案。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
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
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
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