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购置的精装房屋出现质量上的问题,您有权向开发商提出维权投诉,请求开发商采取适当的维修措施以有效地解决
商品房存在的裂缝问题。如开发商未履行维修义务,并给予相应的
赔偿,您可依法申请
退房。若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达成共识,您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法院提
起诉讼,共同解决这一问题。所谓精装房,即是指开发商在交付房屋时已完成了全面的室内装修工作,业主只需添置部分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品便可入住的房产,也被称为“成品房”。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
保修期内,
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