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分割销售行为的合法性,主要取决于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具体规定。按照中国现行的《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城市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商铺在进行分割之后,每一部分都能够单独申请并获得相应的
产权证明,并且已经成功地取得了预售许可证的话,那么这种销售行为就是完全合法的。
然而,如果商铺在经过分割之后,仍然无法单独申请并获得相应的产权证明或者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话,那么这种销售行为就有可能被视为
非法行为。因此,对于有意向购
买商铺的
消费者来说,在做出决策之前,务必对所购商铺的产权状况以及预售许可证的获取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和核实,以避免不必要的
经济损失。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